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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灿明:中国共产党减贫理论的主要创新
发布时间:2021-09-15 发布者:盛倩

  

  杨灿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主任

  在百年征程中,中国共产党艰难探索,不断创新,取得了许多历史性的成就。其中围绕减贫问题,就有一系列的创新成果,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马克思、恩格斯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的贫困问题,聚焦于工人阶级。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也主要是在大城市展开的,重点仍然是工人阶级。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自然在反贫困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不仅关注城市工人阶级的命运,更关注中国当时主要还是一个农业社会的现实,把土地革命、农村减贫等作为重中之重,主要代表作有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井冈山土地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开篇第一句,毛泽东就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

  2.中国共产党坚持“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革命年代,就通过打土豪、分田地,从土地所有制层面上解决问题。建国以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农村实行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于1956年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计划经济并追求“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但艰辛的实践探索使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中国 社会主义事实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仍然是根本。因此,毛泽东写了《论十大关系》,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九大又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农村也于1978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接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的个体经济,这都是创造性地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主体上仍是公有制,但其他所有制形式也共同发展,更有利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贫困问题。

  3.实现共同富裕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共同富裕不等于齐步走,如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或均等与效率的关系?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际上是破解了实现共同富裕在执行机制上的一个僵局,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激励,打破了原来僵化保守、以至于共同贫困的超稳定结构,成功地走出了“共同富裕”的“索维尔悖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并且已经被中国实践证明了的成功之路。

  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反贫困问题,特别是农村减贫问题,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且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提出了脱贫攻坚的重大命题,并围绕这一命题提出一系列举措。习近平反贫困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有重大的原始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重大贡献,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贫困的全面性。除了坚持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还特别强调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触及到了导致贫困的一些资源问题,构建了立体扶贫的框架,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二是反贫困的精准性。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跟踪帮扶、及时销号等举措,实施精准扶贫,还以多维发力(五大书记)为保障。这实际上是一个执行与保障机制问题,解决了长期以来反贫困不能很好地落地落实落细的问题,为世界反贫困提供了中国方案。

  5.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理论,关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尤其是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因此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底色,中国共产党就是人民的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在反贫困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从来不把人民作为施舍的对象,不是简单的将人民当作帮扶客体,而是以号召和引领为主,以统筹和服务为主,特别强调人民自己行动起来解决自己的贫困问题,人民自己才是反贫困的主体,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真正的英雄。在革命年代,我们依靠人民,是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淹灭了我们的敌人;在今天的脱贫攻坚战中,我们打的依然是人民战争,依靠全体人民的力量来摆脱贫困,走向小康,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又一重大贡献。